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,车主对充电基础设施的需求也不断增加。日前,石家庄市发改委等部门研究制定了《石家庄市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(暂行)》,明确了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的适用范围、相关标准、安装流程等内容,以加快和规范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。
管理指南提出,新建居住区要落实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,确保固定车位按规定100%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。预留安装条件的应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。直接配建的充电基础设施应具备有序充电功能,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应具备控制充电基础设施输出功率功能,接受电网调控,实现错峰充电,并与居住区主体建筑同步规划、设计、建设、验收。
既有居住区要建爱快推进固定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应装尽装。落实街道办事处(乡、镇政府)、居委会(村委会)等基层管理机构责任,建立“一站式”协调推动和投诉处理机制,妥善解决小区居民充电难问题。由居委会(村委会)牵头,电力、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单位参与共同勘察会商判定是否符合安装条件。
对于居民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及在地下车库建设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,供电电源应采用单相、交流220v电压,额定电流不应大于32A。居民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应具备有序充电功能,接受电网调控,在必要时断开充电基础设施电源保证居民生活用电。
支持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接受业主委托按照“统建统管”模式,统一提供建设、运营、维护等服务,推进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,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利用率,满足居民电动汽车充电需求。